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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注册后,发现别人早已使用该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22-06-20 文章来源: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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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商标归属问题比较复杂,我们国家采取申请在先的原则,也就是说,谁先申请注册商标,原则上就归谁。如果你的商标注册在先,那么商标权就属于你所有。但是,如果在先使用的商标已经达到一定的知名度,并且有证据证明你有恶意抢注商标的动机,那你的商标也有可能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。

  此外,在先的商标使用者,可以继续在原使用范围内使用该商标,并不构成侵权。

  以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无效案为例。余艳梅和王丛兴自2003年交往,原系男女朋友关系,双方也是合伙人关系。双方共同设立了武汉市江汉区余记面馆。余艳梅说从2008年开始,就开始用“余记精粉世家”的招牌开始经营面馆,生意越做越红火,但一直没有进行商标注册。

  直到2015年12月余艳梅才以武汉市江汉区余记面馆(个体执照)在43类(餐馆)申请了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注册,2017年核准注册,核准的商标申请人为余艳梅。

  另,2012年9月7日“精粉世家”被广西某公司在第43类(餐馆)注册申请,2014年注册成功。2019年6月27日,几经转手武汉某渔业有限公司受让取得“精粉世家”的注册商标后,随即该公司以具有近似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无效。

  2020年5月20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无效;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期间经过两审后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“余记精粉世家”商标无效宣告。

  由此,余艳梅被迫更换了经营多年的“余记精粉世家”招牌,改名为“余艳梅拌面世家”。

武汉中小企业协会企业法律服务部

如遇上述法律问题,请致电武汉中小企业协会,027-828391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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